
非法拘禁罪这一罪名,看似离日常生活遥远,实则对当事人的自由、名誉、家庭和未来发展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一旦身陷非法拘禁案件,不仅人身自由受限,还会背负沉重的法律枷锁,个人名誉受损不说,未来的职业发展、家庭关系也会受到严重影响。而一旦被判定有罪且量刑过重,当事人将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活,人生轨迹也会因此发生巨大的改变。
被告人苏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王XX因债务纠纷,指使苏X和沙X向被害人郭X讨债。在讨债过程中,苏X用水果刀将郭X右手划伤,后与沙X将郭X拘禁逼其还债。直到公安机关解救郭X,并抓获苏X和沙X,经鉴定郭X受伤达到轻微伤标准。苏X深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案件的走向让他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他不仅担心自己会面临严重的刑罚,也害怕此事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的影响。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苏X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间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会被从重处罚,而且讨债虽事出有因,但催要债务应依法实施,这一理由在量刑上较难发挥作用。
在苏X感到孤立无援的时候,他找到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童彬超律师。童彬超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并且已经从事律师工作13年之久。他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以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行业导师。他任职于杭州市律协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还在2019年被遴选进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尤其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常常以团队化方式来办理案件。
童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13年承办千余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了案件中一些可以为苏X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首先,他深入分析案件,提出苏X系在追索合法债务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这一关键观点。在讨债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与单纯的恶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性质有所不同,苏X的出发点更多是为了追讨合法债务,并非蓄谋已久地侵犯他人自由。其次,他强调苏X虽受公司领导指令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但未采取特别直接暴力的手段全面控制被害人,且被害人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的程度相对较轻,整体犯罪情节较轻。
经过童彬超律师的努力辩护,法院最终综合考虑了被告人苏X当庭自愿认罪以及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苏X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的判决。虽然未能为苏X争取到缓刑,但相较于原本可能面临的更重刑罚,已经有了明显的从轻。童彬超律师始终秉持着“尽职、勤勉、高效、有力!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也正因为如此,他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和赞誉。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