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商业活动中屡见不鲜,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复杂的合同条款以及多方利益关系。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玉溪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在完成工程项目后,却迟迟未能收到足额的工程价款、逾期支付利息,履约保证金也未得到返还。公司多次与被告方沟通协商,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面对高达4432.95元的款项无法收回,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心急如焚,感觉公司的未来一片灰暗。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涉及多家被告,包括云南环保有限公司、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责任划分复杂,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也极具挑战。
在绝望之际,玉溪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找到了柴昊然律师。柴昊然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事领域,尤其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同时在刑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担任过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更加游刃有余。
接手案件后,柴昊然律师凭借办理百余件民事案件,尤其是占比约30%的建工类合同案件的经验,注意到建设工程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他深知梳理关键证据是胜诉的关键,于是带领团队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仔细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曾经担任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欠款的经历让他知道如何精准把握法律依据和辩论技巧。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针对原告的诉求和被告的答辩,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论,清晰地阐述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法院的审理,于2026年1月20日作出判决。云南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尚欠工程款2252.12元及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39.74元,杜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云南有限公司应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50.42元,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422元减半计21386元,原告负担99元,被告负担117元。
柴昊然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致力于通过自己的专业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在这个案件中,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化解了法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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