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51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ArticleTitle}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1、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最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最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3、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在我国相关当事人购买房屋时,如相关的房屋父母出资的房屋,在离婚后进行分割时,应按照这类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割。这类房屋如没有书写双方的名字,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属于相关的夫妻财产,应该进行公平的分割这类房屋。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一键咨询
  • 165****1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81****576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6****66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26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母出资为婚后子女买房怎么分割?
如果父母出资为婚后子女进行买房,首先如果是父母对子女进行全款购买的话,那么就属于购买父母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父母付了首付由夫妻一起偿还的话,那么共同还款的部分就是属于共同债务的偿还需要对另外一方做出相关的补偿才能够得到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
父母是在夫妻俩结婚前出资,让夫妻俩或自己孩子购房的。这部分钱所购得的相应房屋份额,是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即使在离婚时也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夫妻两个人的,那这笔钱所购得的相应房屋份额就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下文中,我们将具体了解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父异母的哥哥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请问他可以继承母亲的房屋,土地,山林吗?,父亲的工资兄妹二人应该怎样分?
[律师回复] 根据《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您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分割遗产时,首先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您母亲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对于承包问题,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儿子离婚竟分割父母房产,子女离婚能否分割父母的房产
[律师回复] 儿子离婚竟分割父母房产A、B夫妻关系。2004年,二人购买房产一套,并以A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2008年4月,儿子李山与翁慧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该房内。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打架,2013年5月,二被告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二人协议,家庭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居住的房屋)归被告翁慧所有。同年6月,A和王梅听说情况后,找到翁慧要求返还房产,遭翁慧拒绝。2014年3月,无奈之下的两位老人将儿子和翁慧诉至法庭,要求翁慧返还房产。被告翁慧辩称:二被告结婚后,就一直住在该房内,说明此房产已属于被告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二被告有权处分,不同意返还。子女离婚能否分割父母的房产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原、被告争议的房产是二原告出资购买于二被告结婚前,且登记在原告A名下,被告虽长期在该房内居住,但由于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二被告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的所有权仍然归原告所有;二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二原告的房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其行为是违法的,二被告离婚时有关该房产处分的协议是无效的,被告C据该协议取得上述房产没有法律依据,应予返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依然是按照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准确的分割,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实际上父母在婚前为双方来进行一个购买,视为对于双方的一种赠与,除非说是明确规定只赠予给其中一方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儿子离婚竟分割父母房产,子女离婚能否分割父母的房产
[律师回复] 儿子离婚竟分割父母房产A、B夫妻关系。2004年,二人购买房产一套,并以A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2008年4月,儿子李山与翁慧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该房内。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打架,2013年5月,二被告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二人协议,家庭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居住的房屋)归被告翁慧所有。同年6月,A和王梅听说情况后,找到翁慧要求返还房产,遭翁慧拒绝。2014年3月,无奈之下的两位老人将儿子和翁慧诉至法庭,要求翁慧返还房产。被告翁慧辩称:二被告结婚后,就一直住在该房内,说明此房产已属于被告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二被告有权处分,不同意返还。子女离婚能否分割父母的房产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原、被告争议的房产是二原告出资购买于二被告结婚前,且登记在原告A名下,被告虽长期在该房内居住,但由于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二被告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的所有权仍然归原告所有;二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二原告的房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其行为是违法的,二被告离婚时有关该房产处分的协议是无效的,被告C据该协议取得上述房产没有法律依据,应予返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分割,父母首付,夫妻离婚,父母有份吗?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样分割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该怎样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产分割,父母首付,夫妻离婚,父母有份吗?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成年人父母名下的房子,父母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A(男)与刘某(女)于2007年4月26日登记结婚,双方于2007年6月共同出资购得一商品房。2008年5月1日,刘某诞下婚生儿子李小某,于是,为了表示父母对子女的爱,A与刘某将他们名下的房屋转到李小某名下。2012年3月,刘某要求与A离婚,要求分割该房屋。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李小某名下的房屋不可以分割,因为该房屋系父母赠与给子女的财物,且已经登记在李小某名下,不动产转让系登记生效主义。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李小某名下的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虽房屋登记于李小某名下,但是李小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管析】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李小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几乎无接受能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外表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李小某作为受赠人未表示接受,是其父母单方赠与,再代理接受,如此造成赠与人与被赠与人为同一人的事实。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赠与行为一般规范的是交易行为,此处属家庭行为。
最后,实务中经常有夫妻为规避执行等,将房屋转于子女名下,把房屋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可能成为父母规避法律的一种方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