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么把股东追加被执行人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若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股东未出资证据。法院会审查,理由成立则裁定追加。
若股东抽逃出资,同样书面申请,提交抽逃出资证据,如公司账目异常等。法院审查属实会裁定追加。
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债权人可书面申请追加,由股东证明财产独立性,不能证明的,法院会裁定追加。申请被驳回可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需满足啥条件
在执行程序中,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需满足一定条件:
1.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可被追加。
2. 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证明材料有哪些
申请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需根据不同情形准备证明材料:
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证明股东的出资义务;银行转账记录、验资报告等,证明股东实际出资情况未达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
要有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反映公司资金流向;银行流水,证明股东转出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提供公司和股东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性存疑;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记录等。
在了解了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成功后,股东对债务承担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是仅以未缴纳或抽逃的出资额为限,还是有其他规定。另外,在提供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证据时,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断也至关重要。如果您在这些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程序、责任范围、证据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深入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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