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2月,四川凉山西昌市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但死者家属与两被告就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
此时,死者家属找到了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执业证号为15134201910156364。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在工伤赔偿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
这起案件中,原告是精神残疾且无劳动能力的潘X和未成年人王某,他们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该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责任认定复杂,需要明确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这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划分;再者,被告提出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需要有力反驳。
解正军律师制定了详细的策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解正军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证明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同时,针对被告“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解正军律师指出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成功让法院未采纳该抗辩。
2023年,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两被告共同承担高达895,249.96元的赔偿金。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其一,明确了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实际案件中的认定标准;其二,强调了接受劳务方和定作人的安全保障和选任义务;其三,在处理死者自身存在过错和家属经济困难的情况时,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其四,体现了法律对精神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工伤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责任认定,需要专业律师的介入。解正军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据相关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证号为15134201910156364的解正军律师,在劳动工伤案件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四川凉山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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