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曾发生这样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原告张XX原是被告刘X某的孙媳妇,2014年2月13日,张XX与刘X某孙子离婚,并于2014年3月18日办理了分户手续。张XX所在的社区小组每年会分配社员春节返销款,2015年的11000元返销款被刘X某领取,张XX认为这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刘X某无权占有,遂诉至法院。
在这类涉及村集体分红权益的案件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人在离婚后没有关注自己作为村集体成员的权益,像张XX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分红被领取,可能就会错过维权时机。这种行为的隐患在于,村集体分红是个人合法财产,如果不及时主张,可能会被他人长期占有,难以追回。其二,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不注重收集证据。比如没有保留好证明自己村集体成员身份、分红情况等相关证据,这就会导致在维权时面临举证困难,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面对张XX的委托,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的姚春波律师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姚春波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服务于云南玉溪红塔区,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是云南溪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还担任玉溪市律协多个重要职务,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在办理此案时,姚春波律师深知取证的重要性。他收集了张XX的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其主体适格及村集体成员身份;调取了之前的民事判决书,确认张XX享有组上分配款项的权利;通过通话录音和社员春节返销款签字名单,固定了分红被被告领取的事实。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调解方面,由于被告中途退庭未参加诉讼,调解无法进行。于是,姚春波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进入诉讼程序。最终,法院认定该返销款为张XX的个人合法财产,判决被告返还并支付利息。
姚春波律师秉持“维护权益、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在案件处理中,优先考虑调解,以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当调解无法达成时,他会精准地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不仅为张XX挽回了损失,也为更多人在面对类似村集体分红权益纠纷时提供了维权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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