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静律师(执业证号1650120151169734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从2015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件中,死者何XX于2024年12月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后因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拟接收部分保洁人员。2025年1月1日,何XX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其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因劳动关系争议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何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物业公司委托吴静律师代理应诉。
吴静律师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她指出何XX出生于1964年12月,至2025年1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不满足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件;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根据法律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吴静律师通过查阅何XX的身份证信息,确定其年龄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收集保洁外包合同、面试记录、体检报告等,证明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获取何XX在清洁服务公司的工作记录,证实其与清洁服务公司的劳动关系及外包合同交接情况。在证据链搭建方面,将身份证信息、外包合同、面试记录等证据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何XX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庭审策略上,吴静律师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在庭审中围绕核心观点进行阐述,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有力反驳,申请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原告主张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此案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体现了律师精准抓住核心法律要点进行抗辩的重要性。
在大额玉石买卖欠款案件中,委托人赵XX长期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原告处采购和田玉(碧玉)进行网络销售,累计拖欠货款XXX元,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债权,委托人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要求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吴静律师提出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欠条、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明确;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被告长期占用原告资金,已构成违约,应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资金占用损失合法有据,按照LPR主张逾期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推动高效调解,在保障全额债权前提下,促成快速结案,避免长期诉讼。
证据收集时,吴静律师收集了双方的欠条,确定欠款金额;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的交易沟通情况;收集供货记录,明确供货数量和价格。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将欠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的欠款事实。庭审策略上,吴静律师提前准备好证据材料,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代理观点,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调解解决。最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XXX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8000元;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此案中,吴静律师全面梳理证据,精准把握调解时机,既实现货款全额追回,又争取到逾期损失补偿,还设置违约强制执行条款,为回款提供双重保障。
在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件中,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
吴静律师提出关于工资,认可应发未发部分工资,但原告主张金额过高,应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关于加班费,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为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关于经济补偿金,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关于扣发工资,部分扣款无依据,法院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主张。
证据收集方面,吴静律师收集公司的员工手册,证明值班制度已公示;获取原告签字确认的文件,证明原告知晓值班制度;收集原告的辞职报告,证明其系主动辞职;整理考勤记录,证明原告的工作时间情况。证据链搭建时,将员工手册、签字确认文件、辞职报告、考勤记录等证据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原告的诉求不合理。庭审策略上,吴静律师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在庭审中针对原告的各项诉求进行逐项抗辩,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申请法院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月工资4000元;公司支付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的诉讼请求;驳回经济补偿金40053元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余全部高额诉求。此案中,吴静律师精准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
综上所述,吴静律师在处理超龄人员用工、玉石买卖欠款以及劳动争议等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合理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避免了企业的重大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案。在乌市的法律实务中,律师的专业服务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合规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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