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谷某作为乙方,沈阳焱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丙方,与甲方案外人孙铁峰签订了《房屋中介买卖合同》,谷某欲购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房屋,付款方式为交易贷款。合同签订后,谷某支付给中介公司中介等费用27700元,还给付甲方买房定金10000元。然而,办理房屋贷款未获批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谷某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
在房屋买卖领域,普通人存在不少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轻信中介口头承诺。就像本案中,中介承诺零首付贷款买房,但却未将此内容体现在合同中,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难以举证维权。其二,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很多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对于付款方式、双方责任等重要条款没有清晰的认识,这就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
在这个案件中,佟新宝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佟新宝律师是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沈阳沈河区。他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法律顾问、沈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起诉第三者的赠与合同纠纷、汽车金融贷款纠纷、欠款追偿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佟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合同中的付款条款以及当事人转账的实际情况,证明被告提出了零首付贷款买房的业务,进而证明被告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在取证方面,他仔细梳理合同条款、转账记录等证据,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在调解阶段,虽然本案没有成功调解,但佟律师始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的理念。到了诉讼阶段,佟律师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谷某据理力争。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专业中介代理机构,对“零首付”业务应有充分了解及注意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应当返还收取的中介等费用27700元。二审中,法院也维持了原判。最终,谷某成功追回了中介费用。
佟新宝律师始终坚持“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的办案原则,不放过任何有利细节,不拖延任何一个关键节点。他认为,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背诵多少法条,而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胜诉不是终点,帮当事人真正解决问题、拿回应得的权益,才是他执业的全部意义。在遇到类似的房屋买卖纠纷时,当事人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减少损失,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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