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天,一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心急如焚地来到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寻求毕晓娜律师的帮助。原来,该公司作为供货方,与被告签订了玉米原料购销合同,依约完成供货并开具发票后,被告却拖欠了44万余元货款拒不支付。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陷入了困境。
毕晓娜律师在执业期间承办过数百起案件,深耕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实务经验十分丰厚。她仔细研究了这起跨域玉米购销欠款案,全面梳理了原料购销合同、发货单、地磅结算数据、银行交易明细、发票凭证、微信催款记录等全链条证据。毕晓娜律师长期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擅长从证据链入手,精准锁定了合同相对方、实际供货量、欠付货款金额等核心事实。同时,她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主张欠付货款本金,并按LPR上浮50%的标准合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清晰厘清了被告二仅为货物接收方、不承担付款责任的法律关系。
庭审中,被告二抗辩其仅为货物接收方,并非合同相对方,无付款义务;被告一则拒不到庭应诉,试图逃避付款责任。但毕晓娜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构成违约,依法判令其向委托人支付全部欠付货款444754.8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全额承担。
毕晓娜律师刚处理完这起跨域玉米购销欠款案,又接到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与案外公司存在买卖合同争议,被告是案外公司原员工,负责双方合同对接事宜。该公司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陆续向被告转账共计6万元,约定作为合同相关款项交付,被告却未将该款项转交案外公司。后续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案外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及二审调解,该公司已另行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此前支付给被告的6万元便丧失合法依据。被告却以该款项是该公司自愿支付的生活费为由,拒不返还,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毕晓娜律师代理诉讼。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经验丰富,她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紧扣《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开展代理工作。庭审中,被告坚称案涉6万元为生活费,却无法提供任何双方约定支付生活费的证据,还刻意删除微信转账原始记录,无法合理解释该行为。毕晓娜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与该公司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不久后,毕晓娜律师又接手了一起建工工程款争议二审案件。本案为尾矿坝体排渗、浸润线孔施工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某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确认、按1000元/米计价,工程款需经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支付。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却向法院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未核实实际完工量,直接按517.5米判令该公司支付工程款322500元及逾期利息。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毕晓娜律师代理二审上诉。
毕晓娜律师聚焦工程量认定、计价标准、付款条件、诉讼时效四大核心争议,全面梳理合同、现场签证、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提出专业抗辩。她指出一审工程量认定错误,二审双方现场复核实际工程量为422.95米;1000元/米计价对应完整施工内容,承包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付款条件未成就;同时就诉讼时效、利息起算点提出合法抗辩。最终,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该公司支付工程款227950元,直接核减94550元,并调整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与计算基数,诉讼费用也依法分担。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建工工程款纠纷等法律问题面前,证据的梳理和法律的精准适用至关重要。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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