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引人关注的足浴店涉黄协助组织卖淫刑事案件进入公众视野。涉案的足浴店隐蔽进行色情经营活动,涉案金额巨大,组织架构也十分完善,属于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案件类型。而本案的委托人情况更为复杂,其此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此次案件恰恰案发于缓刑考验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这使得委托人存在先天的从重处罚风险。委托人入职该足浴店担任店长,负责门店日常现场管理工作,案发后被全程羁押,无法取保候审。
在这起案件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值得关注。其一,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很多人认为缓刑期间只要不犯大错就没事,却忽视了再次犯罪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会撤销缓刑,还会数罪并罚,大大增加量刑风险。其二,对于岗位身份认识不清。本案中,委托人虽担任店长,但实际上并不掌握门店核心决策权,然而公诉机关却因店长身份认定其涉案作用较大。很多人在工作中可能只关注岗位名称,而忽略了实际的岗位职责和权限,从而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陷入不利境地。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陈良明律师登场。陈良明律师自2009年起在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作为福建汀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身兼多项职务,如龙岩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等,还被评为首批福建省刑事专业律师。他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200余件,在毒品、经济犯罪、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处理上尤为专精。
在这起案件中,陈良明律师采取了务实稳妥的辩护策略。在取证方面,他全面梳理当事人全部资金流水,逐一甄别拆分门店往来款项与个人真实违法收入,剔除无关流水。在调解过程中,虽本案调解空间有限,但他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说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诉讼环节,庭审中他围绕案件两大核心争议展开完整辩护,明确当事人无门店核心管理权限,全程只是执行上级安排,涉案作用远低于门店实际控制人;同时向法庭说明个人账户往来流水不能直接等同于违法犯罪所得,应当剔除门店公用款项后再核算真实涉案收益,并恳请法庭充分考量当事人坦白、主动退赃的从轻情节,不对当事人进行额外从重处罚。
最终,长汀县人民法院部分采纳了陈良明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一方面,法院完全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直接剔除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混杂流水,最终认定委托人真实非法获利仅为18.58万元,大幅减少了当事人后续需要补缴的退赃金额。另一方面,虽然因当事人缓刑期再犯新罪属于法定硬性从重情节,法院无法下调数罪并罚总刑期,但认可律师提出的当事人作用有限、坦白认罪、部分退赃的从宽情节,最终判决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持平,未顶格从重处罚。
陈良明律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深知缓刑期间再犯案件刑期下调空间极低,所以将辩护核心重点放在减少退赃损失、防止刑期加重上。通过精细化核对资金流水,纠正了公诉机关粗放式的涉案金额认定;厘清实际岗位职责,避免当事人因店长身份被额外加重量刑;弥补了无认罪认罚从宽的劣势,成功守住了量刑底线。他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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