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阴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非常重视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减轻情节的审查。对于初犯、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会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同时,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会精准区分各被告人的罪责,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量刑。这种司法实践特点,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了发挥空间,也对律师挖掘和运用有利情节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一起职务侵占案为例,被告人DX系苏州A公司原车间副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涉案数额较大,且系主犯,量刑面临不利局面。但DX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初犯,且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按照江阴法院在职务侵占案件中的裁判习惯,这些情节会被纳入量刑考量范围。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辩护策略制定提出了新要求。
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接受被告人DX委托后,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他全面梳理卷宗材料、核实案件细节,多次会见当事人。庭审中,他围绕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辩护,提出DX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赃款、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初犯、身体有疾病等多项从轻、从宽情节,恳请法院对其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他结合职务侵占罪的裁判标准,理性阐述DX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确保辩护意见针对性强、说服力足。
最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陈军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认定DX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五年。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之余,陈军律师在经济犯罪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这起案件表明,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和习惯的律师,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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