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原告孙先生与被告北京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健身私教课程服务合同关系。2024年9月,孙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解约,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应退课程金额为579156元,扣除违约金100000元后,被告应退还原告479156元。此后,被告退还了149952元,但剩余326004元却迟迟未能到账。对于这笔应退金额,被告本身并无异议,但始终以“公司资金困难”为由,在具体的退款时间上与孙先生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孙先生选择诉至法院。
接受委托后,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迅速制定了“调解为主、施压为辅”的策略。他深知,对于这类被告承认债务但以“没钱”为由拖延的案件,单纯的法庭辩论效果有限,关键在于增加被告的履约压力,迫使其将“愿意退款”的态度转化为实际的付款行动。
为此,李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诉讼保全是一项强有力的程序性措施,一旦账户被冻结,企业的日常经营将受到直接影响。这一“杀手锏”立即见效——原本态度消极的被告,在账户被冻结后迅速感受到了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和原告,表达了强烈的调解意愿。
在法院的主持下,李律师凭借清晰的法律依据和已经形成的保全优势,与被告展开了多轮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对原告极为有利的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退还326004元,分别于2025年1月15日前支付16万元,于2025年2月28日前支付剩余166004元。更为难得的是,李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律师费9000元由被告承担,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双方各担一半的有利结果。这意味着原告不仅拿回了全部应退款项,其维权成本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弥补。
考虑到被告账户可能存在冻结状态,后续付款仍存在不确定性,李律师还协助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对付款节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被告不迟于2025年1月15日返还11万元;无论账户是否于2025年2月13日前解除冻结,均须于当日18点前返还5万元。这种对细节的极致把控,将一纸调解书转化为了可强制执行、可逐项追踪的实际回款方案。
本案充分展示了专业律师在服务合同纠纷中的程序运用能力。信之源律师没有止步于法庭辩论,而是通过诉讼保全、违约金条款、补充协议等多种法律工具的灵活组合,为当事人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权益保障体系,最终实现了从“判决”到“回款”的完美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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