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坚定的信念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他就是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的张鑫律师。张鑫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刑法学研究生学历,自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始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
张鑫律师深知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人生与自由,因此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精益求精。他坚守法律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以结果为导向,为委托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从轻处罚等。他对伤害类案件、经济类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辩护策略体系。
在一个妨害公务罪的案件中,当事人孙X因无证从事客运经营,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拒不配合,驾车逃离过程中致一名执法人员倒地受伤。孙X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转为取保候审。孙X委托张鑫律师作为辩护人。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孙X,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同步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并申请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在充分掌握案情与证据后,张鑫律师发现本案存在多个关键辩护要点。孙X的行为未造成执法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未对公务执行造成严重阻碍;孙X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孙X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张鑫律师协助孙X与被害执法人员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孙X一次性支付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孙X此前无前科劣迹,本次行为系初犯、偶犯。张鑫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孙X不起诉。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中,被告人齐X在任职期间,明知公司不具备合法金融业务许可,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理财产品,吸收资金。公诉机关以齐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张鑫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他们明确了核心辩护思路,齐X仅为公司普通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齐X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张鑫律师积极推动齐X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主动与集资参与人沟通,最终取得3名集资参与人的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意愿,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高效推进庭审流程,同时在庭审中就量刑情节发表充分辩护意见,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进一步考量从轻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对齐X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还有一起聚众斗殴罪的案件,2025年7月22日,某市地产从业人员因行业微信群内的言语冲突,逐步升级为线下持械斗殴。张鑫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张X某参与了此次斗殴。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反复核实现场监控视频、微信聊天记录及伤情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他通过对监控视频的逐帧分析,发现张X某在斗殴发生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拉架、劝阻行为,其持械行为主要是在被对方攻击情况下的被动应对,主观上更多体现为自保意图,而非主动参与斗殴;提出张X某并非斗殴的发起者、纠集者或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张X某系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本人参与的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协助张X某家属主动与受伤人员沟通,积极进行经济赔偿,最终取得了多名受伤人员的书面谅解;张X某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在庭审中,张鑫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鑫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X某从宽处罚,张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成为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
张鑫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深入了解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他在每一个环节都保持最高标准,会见详尽、阅卷彻底、论证严谨、出庭全力。他不承诺“包赢”,但承诺每一个案件都穷尽所有合法途径,全程跟进及时,亲自办理,不转手助理。自2024年执业至今,张鑫律师已经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刑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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