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借给长兴XX公司一笔钱,法院都已经判决公司还钱了,可这公司居然申请再审,想翻案赖账。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事人自己试着跟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遵守判决,别再折腾了,可他们根本不听,态度还特别强硬。当事人那时候错误地以为,只要好好跟他们说,他们总会讲道理的,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的推荐,找到了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戴芬芳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戴律师从2013年就开始执业了,执业证号是13301201311936342,服务地区主要是浙江杭州,律所就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17楼。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擅长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当事人跟戴律师面谈的时候,她认真地听当事人讲完事情的经过,然后非常笃定地说:您别担心,当事人们有办法应对。”她那胸有成竹的样子,让当事人一下子就觉得靠谱,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戴芬芳律师接手案子后,马上开始了一系列关键动作。她先让当事人把一审过程中的相关聊天记录以及打款凭证往来全部整理出来,这些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已经转成了借款关系。接着,戴律师仔细研究了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股权认购合同”,发现这个所谓的新证据根本站不住脚。她还精准地抓住了再审申请人超过六个月法定期限申请再审的程序性缺陷。戴律师帮当事人起草了详细的答辩意见,明确指出某生物公司再审申请已过申请时效,所提交的证据也不属新证据,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原审程序合法,请求驳回再审申请。
在庭审过程中,戴芬芳律师表现得特别专业。当对方律师拿出股权认购合同”作为新证据时,戴律师马上进行了有力的质证,指出这份合同与本案的关联性有问题,不能证明双方存在股权认购关系,而应该是借款关系。她还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再审申请人的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法院不应该受理。戴律师的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让对方律师无言以对。
最终的结果让当事人特别惊喜。法院驳回了长兴XX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持了原审判决。公司最初想通过再审逃避还款责任,当事人原本只希望能维持原判就不错了。没想到戴芬芳律师这么厉害,不仅帮当事人保住了债权,还让对方的阴谋没有得逞。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戴芬芳律师,有她的帮助,当事人才能顺利解决这个大难题。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找戴芬芳律师。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