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某渔港建设项目引发了一场纠纷。被告一中标该项目后,与发包人被告二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随后又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了原告,约定由原告负责实际施工。原告组织人员、投入资金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确认了审定结算金额。然而,发包人已向被告一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却迟迟未付,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
当事人陷入了焦虑和无助之中。当事人尝试过与被告一和被告二沟通,希望他们能支付剩余工程款,但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当事人还咨询过其他律师,但他们的建议都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这场纠纷可能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可能会损失惨重。
在亲朋的推荐下,当事人找到了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的朱晨阳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他从2022年开始执业,主要做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跟当事人这案子很匹配。面谈时,朱律师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详细询问案件细节,他专注的眼神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他很靠谱。
朱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一是收集整理所有与工程相关的合同、文件、施工记录等;二是详细记录与被告一、被告二沟通的过程和内容;三是提供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然后他仔细研究这些资料,帮当事人起草了起诉状,明确指出被告一的转包行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要求被告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朱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和自信。他清晰地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一的抗辩。他向法庭展示了当事人们收集的证据,证明了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权益。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一中标在前、与原告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在后,原告未参与招投标及总承包合同订立,双方之间为转包关系而非挂靠;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虽因无资质导致转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已验收合格,可参照约定折价补偿。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清偿责任(不含利息)。
被告一最初只愿意支付部分工程款,当事人自己的预期是能拿回大部分就算不错了。最后朱律师帮当事人算出来应得数百万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结果完全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朱晨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工程款及利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场纠纷中,朱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当事人深感敬佩,也让当事人明白了专业律师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朱律师的帮助,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当事人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非常庆幸能够遇到朱晨阳律师这样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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