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去年10月,当事人在为案外人提供劳务时,因架设光纤电线出意外,从梯子上摔落受伤,导致多根肋骨骨折。案外人给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员工投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当事人找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及伤残保险金,却遭到拒绝。他们说当事人实际只有五根肋骨骨折,不构成九级伤残,还拿出保单特别约定,说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设施可拒赔或加计免赔率,还称已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当事人当时特别焦虑,自己尝试和保险公司沟通,却毫无效果,还一度觉得是不是真的没办法拿到赔偿了。
后来经亲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的朱晨阳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下,他从2022年开始执业,主要做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领域,跟当事人这案子很匹配。面谈时,朱律师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情况,他坚定的眼神和沉稳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
朱律师让当事人做了几件事:一是把受伤后的诊断报告、鉴定意见书等全部整理好保存;二是详细回忆事故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形成书面材料;三是收集案外人投保的相关证据。然后他依据这些为当事人起草了起诉状,清晰地阐述了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朱律师表现得非常专业。他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每一个观点都进行了有力反驳,据理力争。他指出鉴定机构具备法定资质,鉴定意见专业,保险公司无理由重新鉴定;保单特别约定条款未以特殊标识引起注意,不能认定其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无效。最终,法院认定朱律师的观点正确,判决保险人向当事人赔偿医疗费及伤残保险金合计二十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也由保险人负担。说实话,这个结果大大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