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们公司陷入了一场运输合同纠纷,这可把当事人愁坏了。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业务往来,没想到会闹到法庭上。一审的时候,法院以当事人们未提供书面运输合同、运货单等关键证据,无法证明运输合同相对方及运费计算标准为由,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当事人们尝试和对方协商,希望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可对方态度强硬,根本不愿意让步。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们就肯定输定了,只能认栽。
在朋友的推荐下,当事人找到了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的吕泽宇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他的信息,吕泽宇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5年了,他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争议问题,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资报酬、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服务期纠纷等劳动争议以及企业、商事仲裁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胜诉率挺高的,代理过很多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和吕律师面谈的时候,他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然后条理清晰地分析案件,他说当事人们不能被一审的判决结果束缚,要从现有的证据中找到突破点”,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心里一下子有了希望。
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他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包括一审判决书、证据清单及庭审笔录。他敏锐地发现,一审法院的核心错误在于机械地要求当事人们提供书面运输合同,而忽视了对账单、派车单、过磅单等证据形成的完整证据链。同时,通过对B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交接备忘录》等关键文件的分析,吕律师明确了B公司承继了A公司全部未履行完毕合同及债务的法律事实。这一步非常关键,为后续的二审逆转奠定了基础。
在二审庭审中,吕泽宇律师重点阐述了几个观点。首先是表见代理的认定,案涉对账单由B公司负责原料供应的员工出具,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B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是债务承继的依据,根据B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交接备忘录》,B公司明确承诺对交接日前A公司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费用继续履行,因此案涉运费理应由B公司承担。最后是证据链的完整性,当事人们提供的派车单、过磅单、对账单及电子数据,结合B公司后续支付部分运费的行为,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运输事实和欠款金额。
针对B公司关于对账单无公章、不具法律效力的抗辩,吕泽宇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企业法人应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在职权范围内的对账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B公司承担。吕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逻辑清晰,让当事人们看到了胜诉的希望。
最终,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判令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当事人们运输费176685.54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B公司承担。当事人们原本以为能减少一些损失就不错了,没想到能实现从一审全面败诉到二审全面胜诉的逆转,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当事人们的预期。真的特别感谢吕泽宇律师,是他的专业和努力让当事人们公司避免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们的合法权益。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吕泽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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