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朋友A突然被警察带走,说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听到这消息,当事人脑袋嗡”的一下,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了解到,2021年的时候,A为了多赚点钱,把自己的银行卡租给了诈骗团伙,卡上走账470多万,里面还有151万是35个被害人的诈骗资金。而且他还联络别人提供银行卡,从中赚差价。公诉机关说他非法获利2万多,建议判一年五个月,还要交罚金。
当事人当时特别无助,觉得A这下完了。当事人还自己去和公诉机关沟通,希望能从轻处理,可人家根本不搭理当事人。当事人还找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书来看,自己琢磨怎么辩护,可那些法律条文太复杂了,当事人根本弄不明白。当事人当时错误地以为,只要态度好,认了罪,就能从轻发落,可现实根本不是这样。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郑晓龙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郑律师从2016年就开始执业了,执业证号是15109201610743976,服务地区主要是四川遂宁。他承办过600多个案子,尤其在刑事领域特别厉害,成功办过500多个相关案件。当事人和郑律师面谈的时候,他仔细听当事人说完情况,然后特别有条理地给当事人分析案件,说会从几个关键方面进行辩护。他那种专业又自信的态度,让当事人一下子觉得靠谱,就决定让他帮A辩护。
郑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很多关键的事。他先是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材料,发现指控的非法获利里包含上家给的开卡费。他认为这部分属于犯罪成本,不应该算在非法获利里,实际获利应该只有5500元。他还收集了A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明A有坦白情节,而且A自愿认罪认罚。郑律师还了解到A是初犯、偶犯,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并且A家里还有特殊情况。他把这些情况整理成详细的辩护材料。
在庭审的时候,郑律师据理力争,强调A的这些从轻处罚情节。他指出,不能只看表面的获利金额,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他还结合帮信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说明A的情况在量刑上应该从轻。他的辩护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公诉机关都认真考虑了他的意见。
公诉机关一开始建议判A一年五个月,还说罚金要按获利2万多来算。当事人本来想着,能少判几个月就不错了。没想到,最后法院采纳了郑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获利金额没有完全按照郑律师说的5500元认定,但也综合考量了全案证据。最终,A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罚金只交4000元。这个结果比当事人们预期的要好太多了,真的特别感谢郑晓龙律师。他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为A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让A和他的家人都松了一口气。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找郑晓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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