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构成盗窃罪。不过,存在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定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盗窃金额与定罪标准是怎样的关系
盗窃金额与定罪标准紧密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通常就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不过,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也构成盗窃罪。
三、盗窃金额未达标准就一定不定罪吗
盗窃金额未达标准不一定不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入罪标准之一,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所以,即便盗窃金额未达标准,符合上述情形也会定罪。
当我们了解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及定罪情形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盗窃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但具有某些特定情形的,如何量刑?以及盗窃未遂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与盗窃定罪量刑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果你对盗窃犯罪的法律认定、量刑标准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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