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申请书,承载着当事人陈女士的自由希望。2024年,余干县女子陈女士因帮盗窃惯犯弟弟保管价值约3万元的金银首饰,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陈女士的丈夫心急如焚地找到胡发华律师。
接案第1天,胡发华律师立即会见陈女士。在会见过程中,详细了解陈女士保管赃物的时间、是否参与盗窃、是否获利等情况。确认陈女士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没有参与盗窃,只是帮助保管,没有获利,保管时间不长(约半个月),首饰已全部追回,未造成实际损失,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接案第2天,胡发华律师开始制定辩护策略。判断陈女士主观恶性较小,有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于是制定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指导陈女士主动配合追赃,陈女士归案后主动交出了全部被盗首饰,所有赃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失主表示损失已挽回,不再追究陈女士的责任。
接案第3天,胡发华律师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重点指出,陈女士系初犯,未参与盗窃,未获利,系碍于亲情帮忙保管,主观恶性较小,赃物已全部追回,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同时,陈女士是家庭主妇,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还收集陈女士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等材料,证明陈女士一贯表现良好,热心助人。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强调陈女士“帮亲不帮理”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社会危害性小,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侦查。
立案后第4天,公安机关采纳了胡发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陈女士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女士在被刑拘第4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考虑到陈女士犯罪情节轻微、未参与盗窃、未获利、赃物全部追回、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女士没有留下案底。
这次经历对胡发华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具体影响。之后再遇到类似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时,胡发华律师会更加注重挖掘当事人主观恶性小的情节,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同时,也会更加注重收集品格证据,为当事人的取保候审和从轻处罚提供有力支持。胡发华律师扎根江西上饶,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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