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福州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仓储运输服务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提供运输服务,A公司按月支付服务费,合同中还约定了保价赔付规则,即托运人未按实际价值保价的,按声明价值限额赔偿。20XX年X月X日,A公司委托运输9件货物,只保价了1400元,然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爆炸灭失。A公司要求按实际价值37440元赔偿,B公司则依据保价条款仅同意在1400元内赔付。同时,A公司还拖欠20XX年X月、X月的物流服务费29034.3元拒不支付。于是,A公司向法院起诉B公司索赔,B公司为追回欠款依法提起反诉,并委托了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张靖爽律师担任本诉及反诉代理人。
在运输合同领域,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不重视保价条款。很多人在托运货物时,为了节省费用,随意填写保价金额,像案例中的A公司,未按实际价值保价,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就只能按声明价值限额赔偿,这会让自己遭受较大损失。其二,不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一些客户在享受了运输服务后,以各种理由拖欠服务费,却没意识到这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张靖爽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22年执业至今,现任职于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她核心服务于江苏省宿迁市及周边地区,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张律师深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严谨的办案逻辑,形成了“以证据定方案,以法理赢庭审”的专业风格。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张靖爽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取证工作。她收集了合同、账单、履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A公司拖欠服务费的事实和金额。在调解阶段,张律师积极与双方沟通,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于是进入诉讼阶段,张律师围绕“保价条款合法有效、按声明价值赔付、拖欠服务费应予支付、违约金合法支持”四大核心,系统构建证据体系与法律逻辑。她论证保价条款已加粗提示、尽到说明义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主张货物仅保价1400元,依约仅需在该限额内赔偿;提交账单、合同、履约记录,证明A公司拖欠服务费事实清楚、金额确定;将合同违约金依法调整为LPR四倍,请求法院全额支持。
最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张靖爽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B公司仅赔偿A公司货物损失1400元,驳回37440元的巨额索赔;A公司支付B公司运输服务费28747.28元;A公司支付违约金;本诉、反诉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A公司负担。
张靖爽律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调解,以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在必要时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这起案件不仅为B公司实现了“少赔钱、多回款”的最优诉讼结果,也为物流行业同类案件确立了重要参考,充分展现了张靖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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