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的辩护之路,从20年9月张、陈、苏、蔡X四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凌泽阳作为辩护律师之一,自此踏上这场艰难的辩护征程。
复杂案情初现
这起诈骗案涉及足业园项目诈骗和龚案协调诈骗。20年6月,张结识唐,谎称能协调足业园项目立项,骗取300万元,后退还部分仍有40万元未还。20年9月,四人又以协调龚案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唐1000万元。张骗得50万元,陈骗得320万元,苏骗得95.5万元,蔡X骗得34.5万元。面对如此复杂且金额巨大的案件,凌泽阳深知挑战巨大。接案后,他第一时间开始查阅大量的案件资料,包括移送问题线索函、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转账记录等,试图从中找到突破口。他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背景。
艰难辩护推进
公诉机关于20年7月25日提起公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期间公诉机关两次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后恢复审理。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凌泽阳不断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他逐字逐句分析案件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结合司法解释与类案检索,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他还向所里的资深律师请教,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技巧。在审查起诉阶段,他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试图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庭审激烈交锋
庭审过程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公诉机关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张犯罪数额1040万元,陈、苏450万元,系数额特别巨大;蔡X34.5万元,系数额巨大。凌泽阳为当事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但法院对张、陈、苏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等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蔡X辩护人提出的诈骗性质较轻、犯罪数额认定25万元、有如实供述情节等意见也不予采纳,仅认定其当庭认罪情节。尽管如此,凌泽阳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据理力争。
判决终见曙光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剩余违法所得450万元(已主动退缴210万元);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万元;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5.5万元;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4.5万元。虽然没有达到完全无罪的结果,但相较于最初的指控,已经为当事人最大幅度减轻了量刑。
后续影响深远
这次经历让凌泽阳更加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在后续的刑事辩护案件中,他都会像办理这起案件一样,仔细查阅每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口。他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刑事辩护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耐心和毅力。结案后,他在笔记本上写下:“每一个案件都是当事人的人生,必须全力以赴。”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