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大额民间借贷(刑民交叉)案件中,王恒妮律师代理唐某与张某、屠某、杭州某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标的2200万元。对方设置了“空壳公司代持”“个人账户混同”等障碍,试图逃避债务。王恒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调查取证,精准分析法律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2054万余元及利息,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虽然这场官司胜诉了,但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身心俱疲。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代理谢某、胡某、李某与余姚市某合作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被告以“承揽关系”进行抗辩。王恒妮律师没有急于走上法庭对抗,而是先收集了如记载工作时长、报酬标准的“送货单”,通过第三方支付报酬的记录等证据,有力证明了谢某系长期受被告方管理人员指派、按小时计酬提供劳务的事实,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在充分掌握证据后,王恒妮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调解。她向对方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调解结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关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主张,认定被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xx元(扣除已支付部分)。这种方式不仅让当事人更快地获得了赔偿,也避免了双方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各方都比较满意。
王恒妮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谋求最优解。有时候,一场胜诉可能会让当事人付出巨大的代价,而通过调解等方式,虽然没有在形式上“赢”得官司,但却能让当事人在经济、时间和情感上都得到更好的结果。她始终坚持“专业立身,证据制胜;诚信执业,结果为王”的执业理念,以“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获得公平正义”为使命,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高成功率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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