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当事人刘某某所在的深圳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卷入了一起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的行政案件。该公司在与香港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多家保税仓储企业的合作中,被指协助完成走私行为,偷逃应缴税额。刘某某作为公司股东兼业务主管,面临着法律的严峻考验。
刘某某找到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的黄晓阳律师寻求帮助。黄晓阳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是律所的主任律师,还担任深圳“卫监直击”栏目特聘律师等多项职务。他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迅速投入到案件的调查中。
黄晓阳律师深知事实调查在行政争议中的重要性。他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了案件相关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的业务往来记录、报关文件等。同时,他还进行了现场勘查,对公司的运营流程、货物运输等环节进行了深入了解。此外,他组织了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行政法法学教授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
在调查过程中,黄晓阳律师发现了一些行政机关未予考虑的关键事实。原来,深圳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参与了相关业务,但在整个走私行为中处于次要地位,且公司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同时,公司积极配合刑事合规要求进行整改,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基于这些事实,黄晓阳律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详细的法律意见。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行政机关最终重新审视了案件,认定深圳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解除了对其扣押的合法财产。
黄晓阳律师通过扎实的事实调查和专业的法律分析,成功为当事人刘某某解决了行政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执业理念“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黄晓阳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行政法律事务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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