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周口的司法领域,李鉴春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的他,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曾有张某陷入合同诈骗罪的困境。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辩护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以及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了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同时,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并非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此外,他还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构建起“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即便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在其他案件中同样表现出色。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及时与承办案件检察官沟通,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他持续跟进,提出的量刑建议也被采纳,最终万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鉴春律师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他的刑事辩护团队也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通过专业辩护实现量刑从轻、缓刑、不起诉、撤销案件的效果,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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