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复杂丛林中,不少嫌疑人及其家属陷入困境。比如张某,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其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他却将租赁的价值约200余万元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且撤离时未清点告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还有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流转,涉案资金众多且获利4000元,被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侦查。熊X则因两次偷越国境以办理驾驶证转换,主动投案后也面临法律追诉。
此时,李鉴春律师登场。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有着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接手张某案后,他立即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发现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也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这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在万X案中,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8000元并劝导其认罪认罚,向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对于熊X案,李律师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指出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区别于其他偷渡行为,且有自首等从宽情节,符合“慎押、慎捕、慎诉”政策。
最终,张某案中检察机关采纳李律师意见,认为其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检察院维持决定;万X案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熊X案中检察机关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些案件的成功辩护,让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避免了不必要的刑罚和诉累。而李鉴春律师依旧在刑事辩护的岗位上,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每一个有辩护空间的案件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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