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就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一定的约定。如果一方获得抚养权,还要确定另一方给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这些约定都要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那离婚协议书中的抚养费数额是如何规定的呢,该如何写?
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考虑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子女患有疾病或者在国外留学,就需要数额比较大的抚养费。二是父母双方实际的承担能力,如果父母双方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工资微薄,抚养费也会视具体情况而定。三是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如果在一线城市生活,子女日常的生活费用就比较高,所以抚养费也会增加。
而且离婚以后,还会对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划分收入状况。一般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具有固定收入,就是父母一方具有稳定的职业。所以抚养费数目一般是每月总收入的20%~30 %,但是如果另一方抚养了两个以上子女,当然根据具体情况比例也会提高。总的来看抚养费一般不会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一半。那这里的总收入指什么呢?不仅仅是每月的固定工资,还有奖金、福利等也要计算在内,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太清楚,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来调查另一方的月总收入;
第二类是没有固定收入,这样就不能按照月总收入比例来确定抚养费。不清楚具体的收入是多少,但可以根据其当年的收入或者参考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确定。意思是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是多少,就定为父母一方的年平均收入,这样就减少了很多繁琐的环节,方便确定抚养费数额;
第三类就不得不考虑到有些家庭中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定时吃药、去医院检查之类的,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或者子女残疾也需要更多的精力去照顾,这种情况抚养费就可以适当增加。
《婚姻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离婚以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大小还有提供抚养费时间的长短,都有父母双方进行约定。如果存在矛盾,实在无法化解时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所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办法一般有两种,一就是父母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如果意见一致,再由法院给予最后的确定。二是协商不成的时候,就可以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但是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也是要依据一定的原则。一般存在两个原则,一是实际需要。为了离婚以后也能保证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给孩子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困扰。所以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无忧无虑的成长。二是合理负担原则。就是抚养费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状况,不能一方没有固定收入还要承担全部的抚养费。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收入差不多就平均分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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