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款项支付与结算标准往往是争议焦点。以迟延蕾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原告XX公司承建被告开发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被告却拖欠巨额工程款。迟延蕾律师团队接手此案后,迅速行动。迟延蕾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备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过商务谈判工作,这使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他带领团队全面梳理案件,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明确了欠款金额、付款方案、违约责任与权利保障等内容,为原告锁定了债权,强化了优先受偿权保障。
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与黄X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中,鉴定机构出具了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鉴定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结算的方案。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迟延蕾律师作为黄X公司的代理人,凭借其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了鉴定方案二,认定应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并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了更精确的认定。这一案例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规则。
在刑事辩护领域,迟延蕾律师也有着出色表现。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被告人叶的辩护人迟延蕾律师等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认定刘、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对叶适用缓刑。这一案例体现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犯罪数额和主从犯认定的精准把握,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
迟延蕾律师作为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凭借其多元化背景和专业能力,在建设工程和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他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行业规则的厘清与完善贡献了力量。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