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法官的宣判声回荡,委托人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而这一结果,离不开项登霖律师在背后的努力。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秉持“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在上述提到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委托人与其他七名被告人合伙成立工作室,通过制作虚假中奖彩票视频在网络平台发布,吸引粉丝为赌博网站引流,非法结算资金达1000余万元,委托人在团伙中占股10%,主要负责协助管理引流工作。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详细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角色分工。他多次会见委托人,核实案件关键细节,了解其认罪态度及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基于对案件的深入了解,项登霖律师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他提出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协助管理引流工作,相较于全面负责的主犯,作用较小;委托人具有立功表现,成功规劝同案人员自首,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委托人如实供述涉案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委托人已主动缴纳违法所得,积极消除犯罪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庭审中,项登霖律师围绕这些辩护要点充分发表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主要辩护意见,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
除了这起案件,项登霖律师还处理过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案件。2023年3月,被不起诉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台州市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项登霖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项登霖律师接受指派后,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与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沟通,掌握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及悔罪态度。他重点强调被不起诉人系未成年人这一核心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向检察机关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辩护意见。经过积极沟通,2024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内,项登霖律师持续跟进,确保被不起诉人遵守规定。考验期届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该不起诉记录予以封存。
项登霖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知识产权和法律顾问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为多家知名品牌处理电商平台商标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维权/抗辩案、著作权侵权维权案等,还为众多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支持。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部,规模化团队分工合作,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法律的舞台上,项登霖律师以专业的素养、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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