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交易的复杂棋局中,刑民交叉的法律纠纷如同隐藏的暗礁,稍有不慎便会让企业陷入困境。安徽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便是如此。合作期间,出版发行公司原采购人员贾X实施职务侵占犯罪,刑事案件生效后,双方就正常图书供货的货款结算产生争议。一审法院判令出版发行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但该公司不服上诉,试图将员工犯罪损失转嫁至合作方,以逃避货款支付责任。
陈兵兵律师,这位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的专职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他曾有八年从军经历,在部队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服务。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陈兵兵律师深知刑民法律关系的区分界定是关键。他带领团队梳理全部案件材料,比对刑事判决书及关联民事案件卷宗,明确“员工个人犯罪行为”与“企业之间合法买卖合同履约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他精准举证,证明本案供货书目、货款金额与涉刑款项无任何关联,且对方主张抵扣的款项已在另案完整处理完毕,不存在损失未弥补的情形。
在二审中,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合并审理、共同侵权、重复受偿等全部上诉理由,陈兵兵律师逐一从合同相对性、刑民分离审理原则、证据效力、司法裁判规则等维度进行充分抗辩。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彻底推翻了对方的上诉逻辑。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答辩观点,明确企业员工个人职务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及于善意合作第三方,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员工管理过错风险,不得转嫁给合同相对方。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上诉人需支付剩余货款249004.9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只是陈兵兵律师众多成功案例之一。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使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尽职调查,识别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近亿元经济损失;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以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广泛赞誉。他不仅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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