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周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不起诉案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认定周某明知自家生产的燃气阀门不合格仍销售。但田洁律师在审查中发现,提取周某家中已使用的阀门调压器进行检测,因送检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检测结果无法作为定案依据。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未找到适格检材,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对周某不起诉。这一结果的背后,是田洁律师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精准把握。田洁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百余件,在诈骗、盗窃、非法经营等类型案件上积累了丰富经验,这种经验让她在面对此类刑事案件时,能敏锐地捕捉到证据链中的漏洞。
同样在郑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中,公安局认定郑X明知收款系犯罪所得仍帮助取现、隐匿。然而田洁律师在审查时发现,证据显示回流资金系郑X索要,且公安局认定郑X明知收款系犯罪所得的证据不足。经过多次争取,检察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郑X不起诉。这充分体现了田洁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坚持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并重,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与法律适用的专业能力。
在民事领域,杨X某与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杨X某因肺腺癌住院申请理赔,主险已获赔付,但附加险因被告称有三十天观察期而拒赔。田洁律师深入研究保险合同条款,发现《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中约定“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且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杨X某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同时,被告销售人员也认可公司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等待期。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判决被告赔付杨X某保险金。这一案例展现了田洁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能够深入审查合同条款,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此外,在某公司保安在公司突发疾病身亡的案件中,保安公司拒绝赔偿。田洁律师经过长达一年半的程序,最终为死者家属争取到107.5万元赔偿。这体现了她在劳动纠纷领域的能力,精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及工伤认定、鉴定、索赔全流程,能够切实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化解矛盾、挽回损失。
田洁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和高度负责的职业态度,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认定与赔偿等各类法律事务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践行着“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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