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面,杨丹慧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能力。她是广东民怡任职于律所合伙人,具备东莞理工学院法学学士的学历,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调解员、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实操已有9年。她曾担任多个行政单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在湛江市仲裁庭任职多年。
有一起合同事务法律事务,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请求支付货款xxx元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接受二被告委托应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首先对法律事务事实进行全面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接着,杨丹慧律师努力寻找证据来证明真实的交易情况。她找到了有力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而且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在庭审过程中,杨丹慧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地向法庭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她的陈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法官能够清楚地了解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裁定不予支持原告对他们的所有诉讼主张。杨丹慧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避免了不必要的付款责任。
杨丹慧律师在处理这起法律事务时,展现出了她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她注重证据的精细化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法律事务走向的细节。同时,她擅长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制定出高效、落地的维权方案,在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委托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除了这起合同争议法律事务,杨丹慧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损害赔偿法律事务中,她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受害者家属),成功维持了一审的胜诉成果。在二审中,针对上诉人提出的“无偿帮工”“责任比例过高”等上诉理由,她坚持一审观点,强调陈XX无证违规操作叉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由于,其过错明显,一审法院在划分责任时已综合考虑了各方过错,比例适当。最终,二审法院虽在裁定主文和说理上有所调整,但完全维持了一审确定的赔偿责任比例和具体赔偿金额,不予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她代理原告(女方)宋XX。宋XX与蔡XX结婚后,由于蔡XX长期沉迷赌博恶习,屡教不改,且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杨丹慧律师针对被告沉迷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核心事实进行了主张和举证。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她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的现状,提出了合理的抚养方案。并就被告诉讼中缺席的情况,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定,高效推动了诉讼程序,使委托人成功脱离不幸婚姻,并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
在门窗定制安装承揽合同货款及反诉违约金争议案(一审、二审)中,杨丹慧律师代理原告(承揽方)廉江市某某公司。她通过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固化了欠款事实,并就质保金部分作出了准确的法律判断。针对对方的反诉,她成功论证了由于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合理顺延,且对方在对账时未提异议,视为对履约状况的认可。最终,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支付货款的请求,并完全不予支持对方的违约金反诉请求。
杨丹慧律师凭借从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多个领域为委托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委托人与服务单位的一致认可。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个案精细化办理、全程透明沟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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