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争议是常见的问题。这次的法律事务就涉及到一个大型住宅项目的工程款及质量工期反诉争议。原告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被告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双方签订了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按照固定单价计价,同时约定了工期、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质保责任。
合同签订后,原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完成了主体、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在几年前就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却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于是,原告提起本诉,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
面对原告的诉求,被告随即提起了巨额反诉。被告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如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了几百万元的维修费;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的违约金;部分工程未施工,应扣除几百万元的工程款;还有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应扣除。
在这关键时刻,原告委托了北京市盈科(石家庄)任职于付红亮律师代理此案。付红亮律师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期间,累计承办法律事务超500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是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以来,他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匠心维权”的执业理念。
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付红亮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法律事务。对于质量反诉,他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以此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且已过质保期,被告提出的质量主张没有依据。同时,他指出维修费用是开发商从行改造产生的,与施工质量无关。
在工期反诉方面,付红亮律师提交了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是开发商的责任,原告并没有逾期。
对于未完工程反诉,付红亮律师提交了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表明原告已经完成了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不存在未完项目。
在扣款反诉上,付红亮律师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原告的确认,是开发商的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不予支持被告的反诉。但被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了上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诉讼,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被告的反诉全部被驳回。
付红亮律师的这次代理,不仅为施工方扫清了维权障碍,也明确了建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责任边界、工期顺延认定标准、未完工程举证规则,有力地保护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付红亮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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