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丹慧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备东莞理工学院法学学士的学历。她曾在湛江市仲裁庭任职多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仲裁机构的工作经历,让她对各类合同争议有了深入的了解。后来,她决定转型成为执业律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合同争议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在仲裁庭工作时,她接触到大量的合同争议法律事务,发现很多法律事务的争议焦点都集中在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的认定上。这让她意识到,在合同争议领域,准确厘清合同实际履行主体对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于是,她开始聚焦合同争议领域,希望能够为委托人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聚焦合同争议:精准定位专业方向
杨丹慧律师聚焦合同争议领域,是由于为她看到了这个领域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在建工合同争议、买卖合同争议等各类合同争议中,合同相对性的认定往往是首要问题。当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时,就需要重点收集和梳理双方的履约过程证据,如沟通记录、付款记录、对接人员等,向法庭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关是,从而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杨丹慧律师凭借在仲裁机构积累的经验和对合同争议的深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事务的关键问题,为委托人制定有效的维权方案。
实战案例:合同争议中的胜利
在一个买卖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请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主张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在这个法律事务中,争议焦点是本案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律师通过梳理法律事务事实,提出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也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杨丹慧律师成功地向法庭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法院采纳了该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裁定不予支持原告对他们的所有诉讼主张。在建工合同争议中,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认定同样重要。在一些法律事务中,可能会出现实际施工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律师通过收集证据来证明实际施工人的权益。杨丹慧律师在处理合同争议法律事务时,会充分运用从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沉淀经验:深耕合同争议领域
此后,杨丹慧律师将合同争议法律事务的证据梳理流程固定为一套标准动作。她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从中找出关键信息,为法律事务的胜诉奠定基础。在合同争议领域,杨丹慧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认可。她将继续深耕合同争议领域,为更多的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