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杨与张X的买卖合同争议中,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以600元向张X购买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杨发现该车曾于20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拍卖成交价仅15000元,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杨以张X隐瞒车辆全损事实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请求撤销合同、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王秀峰律师作为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一审。一审法院以杨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不予支持杨的所有诉讼主张。王秀峰律师所在的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王秀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2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争议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他还是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特聘法律顾问。
二审成功逆转
杨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王秀峰律师收集到新的证据,张X二审从认知晓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未举证证明已向杨如实告知。即便其告知过一般事故,案涉车辆存在全损记录、多达76项维修项目,属于重大瑕疵信息,张X未全面披露,且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足以误导杨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撤销张X与杨的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600元,张X赔偿杨支出的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300元,杨二审从愿放弃三倍赔偿请求,其余诉讼请求被驳回。
复盘发现问题
结案后,王秀峰律师重新整理卷宗,发现一审败诉的关键在于对合同欺诈证据的收集不足。在一审时,虽然知道车辆存在全损情况,但未能充分证明张X知晓该情况且故意隐瞒。而在二审中,正是由于为收集到张X知晓车辆重大事故却未如实告知的证据,才使得法律事务出现转机。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王秀峰律师在处理类似合同争议法律事务时,增加了合同欺诈证据收集环节。在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会全面调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各种细节,对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进行深入挖掘。例如,会详细了解双方的沟通记录、交易背景、对方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多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对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的一起服务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宋X委托胡帮助小孩入读校区实验班,支付了700元。由于未能就读,宋X请求退款。颜和胡出具借条承诺还款,但仍有500元未退还。王秀峰律师接受宋X委托后,按照调整后的做法,收集了双方的转账记录、借条、沟通记录等证据。在庭审中,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胡和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裁定胡和颜承担共同返还责任,向宋X退还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通过增加合同欺诈证据收集环节,避免了类似一审败诉的情况发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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