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的难点洞察
刘双律师从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在法律服务行业深耕多年期间,执业至今,累计独立承办法律事务已逾300件,其中劳动争议等领域法律事务100余件。在处理大量劳动争议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刘双律师发现有三个问题反复出现,分别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问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工资的认定问题。
双倍工资争议的处理关键
有一起法律事务,劳动者罗先生于2018年8月入职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罗先生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则辩称罗先生入职时间是2018年4月,且部分诉求已过仲裁时效。刘双律师面对此类情况,首先会仔细确定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时间,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证据进行判断。就像在此案中,法院认定罗先生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并根据劳动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来计算仲裁时效,超过一年时效的部分不予支持。刘双律师通常会搜集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精确确定入职时间和计算申诉时效,以此为劳动者争取合理的双倍工资赔偿。
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应对策略
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原由于各执一词。劳动者称由于公司未签合同、未缴纳社保而离职,公司则表示是劳动者由于家庭问题未再上班。双方均无书面离职手续,也无有力证据证明离职原由于。刘双律师依据规定,在这种双方都无法证明离职原由于的情况下,应视作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刘双律师会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其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并收集工资流水等证据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争取应得的补偿。
加班工资认定的证据收集
还有案例中,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并提交视频资料和电话通讯记录作为证据,但这些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加班的时间、时长等。用人单位则认为劳动者无加班事实。对此,刘双律师了解到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而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刘双律师会指导劳动者尽量收集能直接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增加主张加班工资的胜诉几率。
在劳动争议法律事务中,准确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以及明确各争议点的证明责任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核心要点。刘双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能有条理地解决各种问题,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不仅在劳动领域,刘双律师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离婚抚养等争议中也有诸多成功案例。他还曾获“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2017年7月至今在成都市温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担任值班律师,提供了大量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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