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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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一般发生在公家或者是私人将金钱或是物品之类的东西借给对方,而对方给出的条子就是借条。2、不法人员会企图通过借条上的漏洞来逃避债务,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3、在借款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
借条陷阱有哪些呢

借条在民间的经济借贷中时常出现,一般发生在公家或者是私人将金钱或是物品之类的东西借给对方,而对方给出的条子就是借条,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出现的一种债务凭证并且表明当事人的债务关系,一般的借条会在债务人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生效,在借条上债务人将会表示已经欠下的债务并备注好债务的相关金额。

但是有很多的不法人员会企图通过借条上的漏洞来逃避债务,满足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为了避免这些事情发生我们需要对借条有一定的了解,然后才能避开这样的借条陷阱。首先我们就应该先认识借条上应该据有的内容,先明确债权人的姓名和债务人姓名,然后是所涉及的具体债务的金额,如果双方的商定有利息的,还要对还清债务时的利息做出明确的指出,因为这可能是产生债务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还有对于还款日期的的具体表述,具体的日期将作为一个期限以防止没有明确时间而产生的债务纠纷,最后还需要债务人的签名或是盖章,然后借条成立,并且如果日后产生了相关的债务纠纷,那么签订的借条将作为一种被法律认可的债务凭证,在法庭上帮助理清纠纷并明确相关责任。

既然借条作为的一种债务凭证,那么对于其具体的签订就应该避免出现借条陷阱,首先既然是签订借条那么就应该找一张质量较好的纸张打印或是书写,避免因为时间的久远借条本身就发生损坏;然后就是具体内容的书写,不要错漏相关的内容,这样很容易就会产生债务的纠纷;对于具体金额的书写上要注意格式,一般就是使用大写来书写具体的金额,而用数字来表示经常会产生纠纷和错误;在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借款的时候,要查明债务人借款的具体用途,这是债权人借款时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债务人将借款用于非法的用途,并且明知到其用途仍然进行借款的,对于这样的债权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双方的约定上存在利息的,那么就要注意,在借款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如果超过了那超过的一部分将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在遇到债务人没有及时的还款,并且出现拖债赖债的情况,而需要申请诉讼的,就需要注意诉讼的有效期限和具体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在借条上最后双方签名或是盖章并标注日期的时候,应该注意的有债务人的姓名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是使用的阳历还是农历,以免时间上出现细节上的问题;如果能有担保人或是证明人的情况,请担保人或是证明人签上他自己的名字,并要写明他是担保人还是证明人,为欠条的履行提供一定的保障;最后要注意的就是欠条的保存,最好是有复印件和原件,并且复印件和原件要分开保存,以免丢失。注意好上面的内容,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欠条陷阱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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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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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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