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期间,张雪做出了一个重要的职业抉择,她辞去公司法务的工作,投身律师行业。当时,公司法务的工作相对稳定,但她渴望更具挑战性的法律实践,希望能在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中运用从己的专业知识,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做出这个决定前,她深思熟虑,考虑到从己的法学研究生背景和对法律实务的热情,认为成为律师能够让她在法律领域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这次职业转折让张雪形成了严谨细致、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每一个法律事务都关是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待每一个法律事务都认真负责,从事实调查到法律适用,都力求做到精准无误。
在一个特大毒品犯罪案中,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委托人毕某1被指控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涉案毒品净重4557.4克,公诉机关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张雪作为毕某1的一审辩护人,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她全面梳理卷宗,指出指控毕某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且供述前后矛盾;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请求,辨认笔录依法不应作为定案依据;无证据证实毕某1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涉案毒品来源、毒资去向均无法指向毕某1;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公诉机关未举证毕某1在所谓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工与关联程度。
在庭审过程中,张雪反复核对每一份证据,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深入分析。她还与法官和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阐述从己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某1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采纳了张雪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毕某1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期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事后,毕某1的家属对张雪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们没想到律师能如此严谨地审查证据,为毕某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张雪通过从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这起法律事务中成功运用转型后形成的执业理念,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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