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期间,某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农户甲某、乙某的80万元农业经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丙X、丁X与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贷款发放后,甲某、乙某未按约还款,担保公司于2020年12月代偿本息共计40余万元。由于追偿未果,担保公司委托胡增亮律师提起诉讼。胡增亮律师毕业从南京院校,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从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8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他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全面梳理法律事务证据链,固定担保关是及反担保责任范围,收集代偿凭证,针对反担保人的抗辩逐一准备反驳依据,还结合合同约定与司法实践调整违约金主张标准。庭审中,他围绕“担保公司追偿权合法性、反担保责任有效性、各项诉请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展开充分论述。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担保公司代偿事实清楚、追偿权合法成立,反担保合同真实有效,裁定甲某、乙某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丙X、丁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律师费。
法律事务结束后,胡增亮律师作为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不仅专注于个人业务提升,还积极参与律所管理与团队建设,推动律所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他作为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积极参与检察听证活动。在此期间,胡增亮律师会偶尔回访该担保公司,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是否还有其他法律需求。担保公司对胡增亮律师的服务也十分认可,还将他推荐给了一些有法律问题的合作伙伴。
2023年11月,某物流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该担保公司由于与物流公司存在一定关联而牵涉其中。原来,被告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受害人乙驾驶的三轮电驱动车发生碰撞,致乙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甲与受害人乙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某物流公司,在某甲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在某统筹公司投保100万元第三者统筹责任险,实际所有人为被告甲,与登记车主存在挂靠关是。受害人乙的三名子女由于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XX万余元。担保公司再次找到了胡增亮律师。
这次法律事务与之前的追偿权争议案差异较大。之前是合同争议,而这次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胡增亮律师调整了策略,重点开展固定核心证据的工作,梳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尸检鉴定意见等,核实肇事车辆投保及统筹情况、挂靠关是证明材料;明确责任主体,将肇事司机、交强险承保公司、统筹公司、被挂靠物流公司一并列为被告;细化赔偿主张,针对整容费、冷藏费等争议项,结合法律规定与民间风俗论证合理性,依据河南省上年度赔偿标准精准计算各项损失金额;庭审中,就赔偿项目合法性、责任比例划分等发表代理意见,针对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等抗辩逐一回应。
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依法作出裁定:某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合计XX万元;某统筹公司在第三者统筹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XX万元,同时直接向被告甲返还垫付款XX万元;被告甲与某物流公司对统筹赔付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律事务受理费按比例由原、被告分担。裁定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后来,该担保公司负责人对朋友说,找胡增亮律师解决法律问题,心里踏实。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