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必朗作为广东优粤任职于执业律师的执业生涯中,现任第二届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多个职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600件,尤其擅长刑事法律事务。在多起刑事法律事务庭审中,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开庭后第10分钟,在刘某某盗窃、非法侵入住宅案(二审)的庭审现场,法庭上气氛紧张。黎必朗律师坐在辩护席上,面前整齐摆放着全案卷宗材料。他开始逐页核对证据材料、梳理一审庭审笔录,眼神专注而坚定。他深知这个法律事务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委托人盗窃罪罪名是否成立,一审定罪量刑是否准确。
开庭后第15分钟,黎必朗律师通过深度细致研判,精准发现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构成盗窃罪的核心证据链条断裂,关键证据证明力薄弱、无法形成完整闭环,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达不到刑事定罪的法定证明标准。他微微皱眉,表情严肃,将这些问题一一标记在材料上。
开庭后第20分钟,黎必朗律师站起身来,向法庭阐述从己的发现。他条理清晰地指出证据存在的漏洞,法官认真倾听,不时低头记录。对方律师则显得有些慌乱,急忙翻看从己的材料试图寻找应对之策。
开庭后第25分钟,黎必朗律师锁定核心辩点后,针对性撰写二审辩护词,固定证据漏洞与法律适用问题。他坐在桌前,快速地在电脑上敲打着,将从己的观点和依据详细地记录下来。写完后,他将辩护词递交给法官,法官接过辩护词,开始仔细阅读。
开庭后第30分钟,黎必朗律师多次与二审承办法官沟通法律事务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专业辩护意见。他语气坚定,详细阐述盗窃罪不能成立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主张依法撤销盗窃罪定罪处罚。法官认真听取他的意见,不时提问,黎必朗律师都一一耐心解答。对方律师在一旁试图反驳,但显得有些无力。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审查法律事务事实与证据,完全采纳黎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撤销一审裁定中盗窃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成功为委托人打掉盗窃罪罪名,仅保留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大幅减轻委托人刑罚,实现二审关键改判。
在郭某某(未成年人)强奸案中,黎律师在开庭后第12分钟,向法庭提交收集的委托人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案发后深刻悔罪、从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关键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材料。法官认真查看材料,对方律师提出一些质疑,但黎律师通过详细的说明和解释,让法官认可了这些情节。最终法院对郭某某判处缓刑,并依法为委托人封存全部犯罪记录。
在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开庭后第18分钟,黎律师向法庭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他向法官说明委托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异常,疑似存在刑事责任能力瑕疵。法官同意了申请,随后进行了相关鉴定。最终查实林某某案发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结合其他情节,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期间,实现了重大重罪法律事务的量刑突破。
黎必朗律师凭借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多起刑事法律事务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裁定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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