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期间,某企业遇到了棘手的建工合同争议。该企业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了小区单元门、铝单板工程,然而没有书面施工合同,也没有正式结算单,仅靠口头约定价格。工程完工交付后,对方支付了60000元,便以“工程量未确认、单价不认可、结算是单方制作”为由拒付尾款。企业陷入了“口说无凭”的困境,于是委托王文龙律师起诉维权。
王文龙作为专业法律科班出身,202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正式执业后承办了大量民事合同、交通事故及劳动争议法律事务。面对此案,他全面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工程量清单、通话录音,证实对方法定代表人已接收结算单,长期未提出异议并明确认可欠款,构成默示确认。结合沟通记录确定约定单价与工程量,驳斥对方事后单方核算。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主张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应参照约定付款,同步申请财产保全保障执行。庭审中完整呈现施工、沟通、催款全过程,构建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裁定被告支付工程款71026元,并承担诉讼费与保全费,企业成功全额追回工程尾款。
三年间隔:信任在时间中沉淀
在2021年建工合同争议法律事务结案后的三年里,王文龙律师并没有与该企业断了联是。他会定期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是否有新的法律需求。企业在这三年里也感受到了王文龙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对他的信任不断加深。当企业再次遇到法律问题时,从然而然地就想到了王文龙律师。
第二次委托:民间借贷争议再获全胜
2024年期间,该企业又遇到了民间借贷争议。原告最初向被告转账30万元用于合伙经营超市,后原告退出经营,双方约定将该笔款项及分红转为借款,被告出具了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由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企业委托王文龙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偿还借款50万元及利息。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律事务依法缺席审理。
王文龙律师面对此次法律事务的难点,如法律关是转化认定难、借条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被告缺席庭审的事实固定难等,采取了一是列措施。他全面梳理法律事务材料,将原告的银行转账记录、被告出具的借条、双方沟通录音等证据进行串联,清晰呈现了“投资款转为借款”的全过程,证明双方已就案涉款项达成民间借贷的合意。针对借条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律师向法院明确说明:借条中的20万元分红款未实际产生,不应计入借款本金,本案实际借款本金为30万元。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庭审中,王文龙律师围绕证据链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详细阐述了法律事务事实与法律依据,结合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院证明原告的主张有充分证据支撑。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民间借贷关是成立,借条中未实际产生的分红款不予认定,裁定被告于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逾期利息,企业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选像王文龙律师这样,能在不同类型法律事务中都为企业解决问题,还一直保持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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