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6日,四川广安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发生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邵某某到中国华西工某一期三号楼二楼厕所,欲盗走用于装修外墙的铝板。他联是江甲将铝板搬运到货车,随后运至废品收购站售卖,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案发后,邵某某退还废品收购站老板5418元,被盗铝板也全部退还被害单位,其家属还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6000元并取得谅解。
律师介入开展辩护工作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投入到这起刑事法律事务的辩护中。吴正波律师主要处理刑事辩护法律事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首先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全额预缴了3000元罚金,向法庭展示积极的悔罪态度。接着,重点梳理并确认了几个关键的从宽情节。
常见错误之未及时坦白
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抓后,没有及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就像邵某某,如果他没有如实供述,可能就无法构成坦白情节,也就不能依法从轻处罚。处理过类似法律事务的吴正波律师发现,不少嫌疑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坦白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正确做法是,嫌疑人在被抓后应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这样才能争取到坦白这一从轻处罚的情节。
常见错误之未积极退赔
还有部分嫌疑人没有积极主动地退赔赃款和赔偿被害人损失。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如果邵某某没有退还废品收购站的赃款,没有让家属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那么他在量刑时就会失去这一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吴正波律师在处理刑事辩护法律事务时,经常提醒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赔是修复被破坏社会关是的重要方式,也是法院量刑时会考虑的重要由于素。正确做法是,嫌疑人应主动退还赃款,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常见错误之未预缴罚金
有些嫌疑人忽视了预缴罚金的重要性。吴正波律师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预缴了罚金,这向法庭展示了积极的悔罪态度。在很多刑事法律事务中,预缴罚金可以体现嫌疑人的悔罪诚意,对量刑有着积极的影响。正确做法是,嫌疑人或其家属应在开庭前按照法院的请求预缴罚金。
成功案例印证正确做法
另一起发生在四川广安的盗窃案中,被告人陈某某参与多起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详细梳理法律事务,强化陈某某的从首情节,推动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预缴罚金,还提交了陈某某家庭困难的材料。最终,陈某某也获得了缓刑裁定。此类刑事争议的常见误区,四川广安处理刑事辩护法律事务的吴正波律师已形成一套固定核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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