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实业发展公司新到任的负责人接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文书,看到那价值300万的商铺竟以48万贱卖出去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公司陷入了一场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危机。
XX实业发展公司于2029年12月与XX海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海口市的一层共计364.22平方米的商业楼以480770元的价格转让给XX海公司。XX海公司支付完购房款后,因XX实业发展公司未协助办理过户手续,XX海公司于2010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了XX海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新负责人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发现前任低价出售的行为明显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在这绝望的时刻,XX实业发展公司找到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律师从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近二十年的深厚执业资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综合业务负责人,还是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劳动法专业律师等,身兼数职。并且他曾担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以及众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面对这个棘手的案件,刘小林律师凭借超千件案件的经验,深知此时情况的紧急和复杂。他一方面向强制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此争取时间,延缓执行程序的推进。曾经在金融机构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经历让他知道,执行异议是暂时稳住局面的关键一步。另一方面,他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认为原判决明显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存在XX实业发展公司的原负责人与XX海公司实控人陈XX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原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刘小林律师凭借其精湛的庭审技巧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和法律依据。他对公司并购上市、改制重组等复杂法律领域的深入研究,让他在分析案件时更加全面和准确。最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后,接受了刘小林律师的抗诉申请书中的观点,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原一审法院重审后支持了刘小林律师主张合同无效的观点。这一结果为被告XX实业发展公司紧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5万余元。
刘小林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行政诉讼案件也入选长沙市律师协会编印的《行政、非诉讼案例精选汇编》。此次成功挽回国资损失的案件,再次证明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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