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人杨X被羁押在看守所,面临可能的重刑时,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这场因浴场经营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带来的沉重后果。被害人王X4的死亡,让整个案件陷入了复杂的法律漩涡,各被告人及其家属都陷入了绝望之中。
王X4因介绍人员至温池浴场务工被收取管理费偏高,与浴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杨X得知后指使韩XX、刘XX等人找寻王X4并进行殴打,最终导致王X4因全身多处遭钝器打击致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创伤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的难点在于,各被告人对王X4死亡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且涉及串供、毁灭罪证等复杂情节。
童彬超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士,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3年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以团队化方式办理案件。凭借这千余起案件的经验,童律师在接手杨X的案件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分析中。
在辩护过程中,童律师注意到案件中的诸多细节。对于杨X指使韩XX携带橡胶棍这一情节,韩XX和刘XX的供述相互印证,证明了杨X的指使行为。而对于杨X离开办公室时是否叫韩XX将王X4送医院这一争议点,童律师通过仔细研究刘XX和杨X的供述,发现他们关于送王X4回康XX的供述能相互印证,从而有力地反驳了相关异议。
童律师还对杨X在案件中的责任进行了深入分析。虽然杨X在授意教训王X4时没有打死王X4的意图,但他作为遥控指挥者,没有要求韩XX等被告人注意殴打的力度和程度,应当对王X4的死亡承担最主要的责任。然而,二审期间,杨X之妻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代为赔偿人民币100万元,被害人亲属对杨X表示谅解。童律师抓住这一关键情节,为杨X争取从轻改判。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杨X、韩XX、杨X作出了从轻改判。杨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杨X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刘XX、张XX、朱XX的上诉被驳回。
童彬超律师秉持着“尽职、勤勉、高效、有力!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复杂的故意伤害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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