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卷入了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委托人张XX满心绝望,他以自有车辆为某公路建设项目提供风积沙、戈壁料等运输服务,本以为工程完工后能顺利拿到运输费用,可没想到却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工程完工后,案外人杨XX与他就运输费用进行结算,先后确认欠付费用,还于2023年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欠付运费150000元。然而,杨XX仅支付20000元后,剩余130000元经多次催要都拒不支付。张XX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的生活因为这笔欠款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每一次催款的失败都让他感到无比的绝望。
在这个时候,张XX找到了钱瑞律师。钱瑞律师是新疆函育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自202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590202511880975,服务地区为新疆-五家渠。她拥有十余年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深耕司法辅助一线,全程参与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庭审记录、文书送达、卷宗整理、流程跟进等核心工作,积累了扎实的法律实务功底与独特的司法视角。后成功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式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接手此案后,钱瑞律师凭借十余年法院工作积累的实务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曾经在法院任职期间,她深度熟悉法院内部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证据认定标准,精准掌握不同案件的审理要点与争议焦点,形成了“从裁判者视角看案件”的独特办案思维。她明白,要想胜诉,关键在于精准定性法律关系和夯实证据链条。
在庭审中,各被告的抗辩给案件带来了诸多难点。郑XX辩称其为项目项目经理,代表承建公司与杨XX结算,与委托人无合同关系,不承担付款责任;杨XX辩称其与委托人系合伙关系,案涉证明系不正当手段取得,且运费应由承建公司支付后再转付委托人;某工程建设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委托人与各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承建公司及项目经理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欠付运费金额及利息是否应予支持。
钱瑞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注意到个人以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按运输量结算费用,构成事实运输合同关系,而非劳务/劳动关系,不适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她迅速整理书面欠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锁定欠付金额与事实。针对被告缺席、抗辩无依据等情形,她依法主张权利,推动法院快速审理。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委托人以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与杨XX形成事实运输合同关系,案涉费用为运输费用,并非农民工工资,不适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杨XX出具的书面证明合法有效,其抗辩无证据佐证,法院不予采信;某工程建设公司、郑XX与委托人无直接合同关系,不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杨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委托人运费130000元;支付暂计利息8596.25元,后续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邮寄送达费由杨XX承担;驳回委托人对某工程建设公司、郑XX的诉讼请求。
钱瑞律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尽责”的执业理念,依托扎实的法律理论与十余年司法一线实务积淀,始终以审慎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能力与务实作风,助力委托人全额实现运费及利息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同行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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