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得知A公司将债权转让,自己的债权彻底无法实现时,TX陷入了绝望。原本以为通过法律途径能追回货款及利息,可这恶意的债权转让让一切努力似乎都付诸东流。A公司在明知对TX负有到期债务、且多次被法院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与ZX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湖南B公司享有的工程款债权无偿/低价转让,而ZX及其配偶ZX某明知A公司负债情况仍配合,这让TX的处境雪上加霜。
在TX感到无助之时,他们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在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方面尤为专精。同时,她还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在征地拆迁、离婚诉讼等领域也有不俗表现。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她精准锁定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首先,她固定债权基础,确立原告主体资格。提交生效判决、执行裁定、保全与协助执行文书,证实TX债权合法有效、A公司系债务人且长期未履行。曾经办理众多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扎实的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只有确立了原告的主体资格,后续的诉讼才能顺利进行。
接着,她深挖恶意事实,戳穿虚假债权抗辩。查明ZX某系A公司原代理律师,全程参与A公司与C公司诉讼,明知A公司负有大量外债、多次终本,仍与配偶ZX虚构大额借款、以债抵债,配合A公司转移核心债权,主观恶意明显。张双意律师凭借其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清晰地揭露了这一恶意链条,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然后,她精准适用法律,紧扣撤销权核心要件。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第五百四十条,论证A公司在负债期间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相对人明知损害债权,符合撤销情形,且撤销范围以TX债权为限合法有据。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在此时得到了充分体现,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到了二审阶段,面对ZX、ZX某上诉主张“一审超诉求、法律适用错误”,张双意律师二审中坚持法律适用正确、撤销权成立,同时认可律师费承担主体的程序瑕疵,协助法院精准改判。她在二审中的攻防兼备,既坚守核心诉求不动摇,又尊重程序规则,协助法院依法纠偏。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张双意律师核心代理意见,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撤销A公司与ZX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以TX债权XXXX元为限的部分,恢复该部分债权可执行状态;纠正一审程序瑕疵,改判律师费XXX元由A公司单独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A公司、ZX负担。
张双意律师一直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以专业破局,破解执行难痛点;逻辑严密,精准戳穿虚假交易;攻防兼备,二审稳保胜诉成果;标杆意义,规范市场诚信秩序。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实现了从“执行不能”到“债权可执行”的关键逆转,充分展现了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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