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双手,被告人这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陷入了一场严重的法律危机。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本应珍惜机会好好生活,然而,一次冲动的行为却让他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在案发地点等车时,被告人发现了被害人。他先持刀在手,随后被害人扇了被告人耳光,愤怒之下,被告人用刀砍伤了被害人的左小臂,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被害人自身具有一定过错,但由于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形势对他极为不利。被告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不知自己的未来会走向何方。
就在被告人感到孤立无援时,黄学良律师介入了此案。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经验十分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占比约80%。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立足资中、深耕内江本地法律服务市场,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接手案件后,黄学良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迅速展开工作。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事实和证据,以及合理运用法律条文为被告人争取权益。曾经在多家律所的工作经历让他熟悉本地司法裁判规则,能够快速制定有效辩护方案。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被害人自身具有过错这一重要情节,同时,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条件。
在庭审过程中,黄学良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即被害人自身具有过错、被告人系自首、前罪被羁押时间应折抵刑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向法庭详细阐述了这些观点。在事实认定方面,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清晰地呈现出案件的全貌;在法律适用上,他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为自己的观点提供有力支撑。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学良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X元。在被告人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利情形下,黄学良律师精准把握自首认定和被害人过错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处罚,并明确前罪羁押时间的折抵,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量刑权益。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当事人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充分体现了刑辩律师在数罪并罚及量刑辩护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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