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被告人接到法院传票,面临强奸罪指控的那一刻,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陷入了一场可能改变一生的法律漩涡。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同村村民,在XXXX年至XXXX年期间,明知被害人智力不正常,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中第一次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后两次既遂。经鉴定,被害人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削弱。尽管被告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这起案件的情况依然复杂且棘手。
在被告人陷入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黄学良律师。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逾五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占比约80%。他曾于2017-2018年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接手案件后,黄学良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凭借承办200余起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这起案件中犯罪形态的认定是关键。在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后,他精准地提出指控的第一起事实因被告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陈述不一致且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黄学良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辩护。曾经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的经历让他知道,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他通过对犯罪形态的细致辨析,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未遂这一重要从轻情节。
同时,黄学良律师提出被告人系自首的辩护意见虽未被采纳,但他积极主张坦白情节。他深知在刑事案件中,量刑情节的争取至关重要。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向法院充分阐述被告人坦白的事实和依据。最终,法院认定了坦白情节,并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强奸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最终,被告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X年。这一结果体现了黄学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对事实认定和量刑辩护的精准把握,也彰显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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