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A看着手中那些年代久远、形式杂乱的借条时,心中满是绝望。多年来,他向债务人王X的继承人多次催讨借款,却一次次被以各种理由拒绝。自己的合法债权,似乎就要这样落空了。
王X因经营需要,在数年间陆续向原告A借款共计近二十万元,并出具多支借条确认。然而,王X不幸去世,留下房产一套。A向王X的继承人即本案五被告主张还款时,各被告均以债务系单位所欠、未用于家庭生活、已过诉讼时效、原告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拒绝偿还。这起案件的难点十分突出,借款时间跨度长,部分借条标注单位名称,极易被混淆为单位债务;被告人数多,意见不统一,部分被告还放弃了继承;被告还以诉讼时效经过进行抗辩,称A多年未主张权利;债务性质的认定也存在争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难以确定;此外,遗产范围的确定及优先受偿的实现也是难题。
在这绝望时刻,A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执业已有11年,执业证号为11404201510938628,服务地区为长治。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深耕于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他曾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王宏亮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迅速开展全面证据固定与法律论证工作。他首先整理了全部借条、还款协议、证人证言,证实借款实际由王X个人使用,系个人债务。曾经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接着,他调取历史诉讼材料,证明原告A多次催讨并曾起诉,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为了确保判决可执行,他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冻结王X名下房产拆迁补偿款。同时,他明确了继承人责任范围,放弃继承者不承担责任,继承遗产者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最后,他论证债务性质,排除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仅在遗产范围内清偿。
庭审中,王宏亮律师围绕借贷关系真实、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诉讼时效未过、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保全财产优先受偿等焦点展开充分论述。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致梳理案件证据、深挖案件细节、精准锁定辩护要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A提交的借条、协议、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王X向原告A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借条虽标注部分单位名称,但实际为王X个人借款,并非单位债务;原告A多次催讨并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超过法定期限;被告赵某某作为配偶继承遗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承担责任。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近二十万元,并确认案涉房产拆迁款优先用于清偿本案债务,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王宏亮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他将“专业、尽责、高效”贯穿办案全过程,成功帮助原告A实现债权全额支持,有效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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