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银行账户迟迟等不来建筑公司的货款,北京XX公司的负责人意识到,一场艰难的维权之路已经开启。该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XX凝土生产与供应的企业,与某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签订了XX凝土采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XX公司严格按照约定保质保量供应XX凝土,然而建筑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及时支付货款,出现多次逾期付款情形。截至2024年4月22日,建筑公司累计欠付货款金额达4,697,935.07元。
XX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催讨欠款,均未果。面对如此困境,XX公司陷入了绝望。一方面,巨额的货款无法收回,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流转和正常运营;另一方面,对方是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在这关键时刻,XX公司决定委托尹绪梅律师团队提起诉讼。尹绪梅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商事部首席合伙人,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高级企业合规师,曾任上市公司首席法务。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
接受委托后,尹绪梅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首先是证据梳理工作,团队全面整理双方签订的XX凝土采购合同、供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催款函件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此证明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被告存在明确欠款事实。曾经担任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代理人的经历让尹绪梅律师深知,扎实的证据是胜诉的关键。
接着是诉讼策略制定。结合欠款金额、逾期时间及被告为大型国企的背景,尹绪梅律师团队确定了“以诉促调、调判结合”的策略。在诉讼请求中,除主张本金外,同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暂计至2024年4月22日为309,956.05元)、后续利息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以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由被告承担。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尹绪梅律师团队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这一举措有效提升了被告的应诉诚意和调解意愿。曾经在处理类似案件时积累的经验,让尹绪梅律师知道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尹绪梅律师充分阐述原告履约事实及被告违约情况,同时展现出积极的调解姿态。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对原告极为有利。建筑公司确认欠付XX公司货款共计4,697,935.07元,并以供应链方式分期支付,贴息费安排明确。同时,协议中设置了对原告极为有利的“加速到期”条款,如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欠款,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双方之间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虽然案件受理费23,427.62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自愿承担,但与成功追回货款相比,这些成本是值得的。
尹绪梅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商业+行业思维、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成功为原告确认债权469万余元,通过设计“加速到期”条款,确保被告一旦逾期即可申请执行全部欠款及利息,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同时,有效控制诉讼周期,在央企被告面前维护了中小建材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与胜诉相当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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